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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
发布时间:2018/5/9 16:46:34  浏览次数:1339  所属分类:医院动态  作者:管理员  来源:本站原创
     2010年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,根据《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(徐政发[2007]76号文件)的定参保居民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次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,未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者,停止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;在3个月内(含3个月)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,方可恢复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,参保后中断3个月以上缴费又重新参保的,设定6个月等待期,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新参保居民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。
请参保居民在11月30日前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代收费窗口缴纳2010年居民医保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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